第三章 会员

    第七条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   (一)企业会员包括在铜陵市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企业、港澳投资企业等;
   (二)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、个体工商户等。
   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,应具备下列条件:
   (一)拥护本商会的章程;
   (二)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;
   (三)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;
   (四)在本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;
   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:
  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   (二)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;
   (三)秘书处颁发会员证。
   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   (一)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   (二)参加本商会的活动;
   (三)获得本商会的服务;
   (四)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   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   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   (一)执行本商会的决议;
   (二)维护本商会合法权益;
   (三)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;
   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   (五)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;
   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,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   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执委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创建时间:2013-11-01 0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