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 章程的通过与修改

    第五十四条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执委会表决通过后,提交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审议。
    第五十五条本商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通过后15日内,报铜陵市工商联审查,经同意,报铜陵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。

创建时间:2013-11-01 00:00